2016年首届广西瑶族“祝著节” 红水河国际山地自行车公路赛将于7月2日举行,现在赛事火热报名中!!!
2016年首届广西瑶族“祝著节” 红水河国际山地自行车公路赛
赛事规程
一、比赛组织
主办单位:中共都安瑶族自治县委员会
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
承办单位:都安瑶族自治县旅游局
都安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新局
广西自行车运动协会
协办单位:都安瑶族自治县各有关部门 赞助单位
二、比赛日期、地点、线路:
(一)比赛日期:2016年7月2日上午
(二)比赛地点:都安瑶族自治县
(三)骑游路线
赛事主会场(密洛陀公园)—三桥—文体广场--政务大厅--二高路口--屏山大道--十字路口—县政府大门—大桥—金澄水岸—安东公园—二桥—安阳大道—比赛起点(百才公园)。
(四)比赛路线:
比赛起点(百才公园)—安阳大道—百才街—904县道—地苏乡—地苏中心小学—917县道—东庙乡—021乡道—九楞—弄工—百达—足齐—古接—地苏中心小学—904县道—三弄—镇和—弄鲁—005乡道—镇兴—陇亮—下岜—大湾—三岛湾景区—上屯—001乡道—苏利村—五里桥街—安阳大道—二桥—安东公园—金澄水岸—密洛陀公园,全程约69公里。
三、竞赛项目、组别:
(一)项目:山地自行车速度赛
(二)组别:
1、男子A组(18-39岁,出生于1998年7月2日—1977年7月2日)。
2、男子B组(40-55岁,出生于1977年7月1日—1961年7月2日)。
3、女子组(18-50岁,出生于1998年7月2日—1966年7月2日)。
四、竞赛办法及本次赛事有关规定:
(一)竞赛办法:
按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2007年6月颁布的《国际自行车联盟章程》中文版中的山地自行车比赛办法执行。
(二)本次竞赛有关规定
1、参赛选手自行准备比赛器材与安全护具并保证其安全性。
2、参赛选手必需使用装有避震前叉的山地自行车比赛。必需拆除货架、车锁等与竞赛无关部件。
3、所有参赛选手必需参加正式比赛前的骑游活动。
4、选手必须佩戴头盔,并按赛会要求绑(扣)好号码牌,不得私自裁切、修剪号码牌。
5、选手在比赛沿途不能寻求和接受任何非官方提供的技术帮助(车辆维修、零部件供给及更换比赛用车等)。
6、在比赛期间, 选手不得使用无礼或辱骂性语言、违反体育道德的举止行为、不得有对官员的无礼或藐视竞赛规则的行为。
7、选手应在所有时间里做到行为举止有礼貌,允许更快的运动员超越不得故意阻挡。
8、选手应爱护环境,只在正式比赛路线上骑行。应避免污染环境的行为,不留下任何杂物或四处乱丢东西。
9、处罚:违反以下规定者一律取消比赛资格
(1)违规修车、换车、未经许可的帮助。
(2)私自裁切、修剪号码牌。
(3)拉运动服、推或拉其他选手(无论是给予还是接受)、倚靠其他选手、不同队选手间的不正当的帮助。
(4)任何选手在最后冲刺中阻挡、对其他选手有限制其运动意图的不道德行为,采取抄近道、替代其他选手、在最后冲剌中双手撒把。
(5)不礼貌的行为或污秽的语言、对官员和裁判员或对观众无礼。
(6)打架斗殴者。
10、对规则的无知不能作为理由。
11、处罚申诉程序
(1)选手或俱乐部如对裁判员判罚或成绩存有疑义,可向赛事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,并交纳申述费500元/次,口头申诉无效;
(2)申诉有效期为比赛结束后、成绩公布后、颁奖前,不可在比赛进行期间向裁判员提出异议;
五、报名
(一)参赛资格
1、参赛选手年龄必须符合该组别的年龄规定,身体健康,具备独立行为能力者均可报名。不受国籍、籍贯限制。
2、谢绝注册专业(职业)自行车运动员及退役未满3年的专业(职业)自行车运动员参加本次比赛。
(二)报名办法
1、报名时间:
2016年6月17日上午10点—6月23日中午12时截止,以报名邮件进入报名邮箱的时间为准。(外地选手限报150人;本地参赛选手(都安、大化、巴马、马山四县)选手限报100人,报名满员后立即截止。)
2、参赛费用:
(1)为保障赛事后勤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,每位参赛选手均需按标准缴纳赛事保证金,保证金在选手报到时退回。
(2)赛事保证金缴纳标准:
本地参赛选手(都安、大化、巴马、马山四县):100元/人。
其他各地参赛选手:200元/人
3、报名办法
(1)报名者将个人资料:姓名、年龄、性别、身份证号码、联系电话、参赛组别、所属车队/俱乐部等列表后,发送到指定的报名邮箱:gxca2008@163.com 。(资料填写不齐全者,不受理不处理。)
(2)在收到报名受理的回复邮件后,两日内将赛事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,逾期未付款者视为放弃报名参赛资格。
(3)缴费账户:
1.支付宝 64023319@qq.com 农涔涓
2.工商银行 622202 210200 7789672 农涔涓
(若是工行转账,请提交工行转账成功的截图;若是支付宝支付,请备注车手或车队名称。)
(三)报名联系:
广西自行车运动协会
地址:南宁市桃源路45号南方宿舍A栋二单元103室
电话:0771-5845209
手机:18978187082(曾先生)
QQ:839665479
六、奖励办法
总奖金:50550元
(一)男子A前三名分别给予3000、2500、2000元奖金、
奖杯及证书。第四至十名分别给予1500、1000、800、600、
500、400、300元奖金及证书。第十一至二十名给予各100
元奖金。
(二)男子B组前三名分别给予3000、2500、2000元奖金、
奖杯及证书。第四至十名分别给予1500、1000、800、600、
500、400、300元奖金及证书。第十一至二十名给予各100
元奖金。
(三)女子组前三名分别给予3000、2500、2000元奖金、
奖杯及证书。第四至十名分别给予1500、1000、800、600、
500、400、300元奖金及证书。第十一至二十名给予各100
元奖金。
(四)为鼓励本地选手参赛,提高本地自行车运动水平,特
设本地组奖项,参加男子A组、男子B组和女子组成绩
最好的本地男、女选手(以二代身份证户籍信息为准)前三
名选手分别给予800、600、500元奖金,第四至七名各给予
400、300、200、150元奖金,第八至十名各给予100元奖金。
七、仲裁委员会
大会设仲裁委员会,执行国家体育总局《仲裁委员会条例》。
八、裁判员
总裁判长、主要裁判员由广西自行车运动协会选派。
九、其他
(一)活动日程
1. 2016年7月1日:
下午14:00-18:30运动员报到。报到地点:(待定)
2. 2016年7月2日:
08:00- 08:30 ,开赛仪式;
08:30-09:00,骑游活动;
09:00-12:00,各组别比赛;
12:15-12:30,颁奖仪式;
12:40—午餐、离会。
(二)参赛须知
1.参与本次比赛的人员必须遵守法律和行政条例;
2.所有参赛选手在活动期间肖像权归赛事组委会所有;
3.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裁判员工作区域;
4.未经许可,任何参赛选手或车队的后勤车辆(汽车等机动
车)在比赛进行期间不得先于赛会收容车进入比赛赛道。违
者取消该选手或该车队全体参赛队员比赛成绩。
5.赛道内设有补给点,为选手提供饮用水。如需自行补给应
提前一天提出申请,得到许可后在指定的大会补给地点进
行。严禁在补给点外向选手提供补给。
6.退赛选手必须马上离开赛道,同时取下号码牌交与最近的
裁判员,并乘坐收容车返回会场。
7.获得奖项的选手必须参加颁奖仪式。如因受伤或其他原因
不能出席,可委派其他人代为参加,并于仪式举行前通知赛
事组委会。
十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
赛道简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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