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海县第九届运动会成年部山地越野跑比赛将于4月13日在宁海县举行,现在赛事报名火热进行中!

宁海县第九届运动会成年部山地越野跑比赛 赛事规程


赛事信息  

一、比赛日期和地点: 2016年4月13日在星海小学南大门举行。

二、竞赛项目:山地越野跑混合团体

三、参赛单位:各乡镇、街道及各大系统


四、运动员资格:

1、凡户籍在宁海县的公民(男子出生日期在1956年1月1日-1997年12月31日,女子出生日期在1961年1月1日-1997年12月31日),其他参照总则有关条款执行。如本单项竞赛规程与竞赛规程总则有冲突,一律以竞赛规程总则为准。

2、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,经乡镇级以上医院体检后出示健康证明。

3、参赛运动员一经报名,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(包括队员受伤)。比赛需核对队员二代身份证,如发现冒名顶替、弄虚作假,一经查实,立即取消该队比赛资格。

参加办法  

1、各代表队可报领队、教练各1名,运动员男3名,女2名。

2、运动员必须讲文明,服从裁判,遵守比赛规则。

竞赛办法  

1、比赛地点设在宁海县登山健身步道杜鹃山至瓦窑头段(星海小学南大门至瓦窑头村)举行,全程约10公里。比赛途中设置路标,运动员应按组委会设定的路线进行比赛,中途设两个打卡点,漏打一个点加时10分钟。在比赛全程中不得借助任何交通工具和非比赛人员的外力,否则全队加时10分钟。

2、比赛到达终点时要求全队5人手拉手一起冲刺。不按要求冲刺的取消比赛成绩。

3、本次比赛采用电子打卡计时方式,各队应在起点打卡后方可出发,到终点打卡后应及时将电子指卡上交到成绩录入处,否则视为比赛无成绩。

录取名次与奖励  

1、比赛取团体前八名,团体前八名积分按9、7、6、5、4、3、2、1计入团体分,并颁发奖牌。

3、设体育道德风尚奖,评选办法另定。

其他  

1、各单位的报名单必须采用电脑打印,并符合报名单填写要求,一式二份(盖公章),报名单必须在比赛前15天上交到县体育局群体科(联系电话:59997375),同时上交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、镇(乡)级以上医院的出具的健康证明。报名后,报名单不得更改,逾期报名,作弃权处理。

2、各运动队报到时间、地点由大会组委会另行通知。

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由组委会统一选派。

经费由各参赛单位自理。

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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